山東省非上市公眾公司協會業務范圍
(一)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,進行自律性管理;
(二)組織各種形式的培訓,提高會員的規范運作水平;
(三)加強與證券監管部門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系,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建議,發揮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;
(四)推動會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,發揮交流平臺作用,促進聯合協作、資源共享;
(五)搜集、整理、統計有關非上市公眾公司及其監管的信息,為會員提供服務,為相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;
(六)組織開展非上市公眾公司與資本市場發展理論和實務問題的研究,組織有關學術交流和考察活動,推動業務創新,為會員創造更大的市場空間和發展機會;
(七)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,積極開展公益宣傳活動;
(八)山東證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